提問
有一個飯店,我給兌了下來想繼續經營,裝修不變,僅變更一下飯店的名字和經營者的名字,還需要辦理消防手續嗎,如何辦理?
回答
僅變更場所名稱、負責人等事項的公眾聚集場所,不需重新申報消防設計審核、驗收或者備案,直接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、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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