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》JGJ39-2016(下文簡稱新規范)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實施,同時原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》JGJ39-87廢止。隨著時代的發展,保育要求不斷提高,新規范相對于1987年12月1日實施的舊規范,在很多方面作出了較多的合理調整。本文將從1.新規范中的強規內容;2.幼兒園建筑的安全建設;3.幼兒園建設中的人性化體現;4.幼兒園建設中的ECO2(生態與節約)四個角度全面解析新規范。今天,先為大家解讀新標準中的幼兒園建筑的安全建設。
??一、基地和總平面
??3.1.2托兒所、幼兒園的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:
??1.應建設在日照充足、交通方便、場地平整、干燥、排水通暢、環境優美、基礎設施完善的地段;
??2.不應置于易發生自然地質災害的地段;
??3.與易發生危險的建筑物、倉庫、儲罐、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場等之間的距離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;
??4.不應與大型公共娛樂場所、商場、批發市場燈人流密集的場所相毗鄰;
??5.應遠離各種污染源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衛生、防護標準的要求;
??6.園內不應有高壓輸電線、燃氣、輸油管道主干道等穿過。
??解讀:新規范在原有的基礎上添加了更多更詳細的內容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場地平整,并不意味著場地內不能有地形,實際上,一定的地形起伏游戲場地可以為幼兒提供更多的戶外體驗。
??3.2.4托兒所、幼兒園場地內綠地率不應小于30%,宜設置集中綠化用地。綠地內不應種植有毒、帶刺、有飛絮、病蟲害多、有刺激性的植物。
??3.2.7托兒所、幼兒園出入口不應直接設置在城市干道一側;其出入口應設置
??供車輛和人員停留的場地,且不應影響城市道路交通。
??解讀:新規范對園內種植的植物有了明確的約束,我們建議園所進行戶外景觀設計時必須進行專業的植物配置,保證幼兒的安全前提下,做到三季有花,四季有變,讓幼兒充分接觸自然,有機會體驗真實的生活。
??二、建筑設計
??4.1.5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窗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??1.活動室、多功能活動室的窗臺面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.60m;
??2.當窗臺面距樓地面高度低于0.90m時,應采取防護措施,防護高度應由樓地面起計算,不應低于0.90m;
??3.窗距離樓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.80m的部分,不應設內懸窗和內平開窗扇;
??4.外窗開啟扇均應設紗窗。
??解讀:活動室、多功能活動室的窗臺面距地面高度不大于0.6m,充分考略到了孩子們的視角,但是對于非采光面,考略到活動室內的環創布置,窗臺距離地面的高度可以適當提高,為區角預留空間。考略到成人的安全,以及幼兒床布置的位置,窗距離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.8m的部分,不應設內懸窗和內平開窗。外窗開啟窗設為紗窗可以有效防止蚊蟲的進入,保證孩子們安全的同時,也維護了建筑內部的環境。
??4.1.8幼兒出入的門應符合下列規定:
??1.距離地面1.20m以下部分,當使用玻璃材料時,應采用安全玻璃;
??2.距離地面0.60m處宜加設幼兒專用拉手;
??3.門的雙面均應平滑、無棱角;
??4.門下不應設門檻;
??5.不應設置旋轉門、彈簧門、推拉門,不宜設金屬門;
??6.活動室、寢室、多功能活動室的門均應向人員疏散方向開啟,開啟的門扇不應妨礙走道疏散通行;
??7.門上應設觀察窗,觀察窗應安裝安全玻璃。
??解讀:新規中對幼兒出入的門有了更詳細的規定,1.2m以下部分所使用的玻璃材料應采用安全玻璃,同時安全玻璃必須滿足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》GB50210-2001、《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》JGJ113-2009中的相關要求。門的雙面除了平滑,無棱角的同時,建議安裝防夾手裝置,保證幼兒的安全。
??4.5.5當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為二層及以上時,應設提升食梯。食梯呼叫按鈕距地面高度應大于1.70m。
??解讀:除此以外,餐梯的入口應設置安全門禁系統,同時建議安裝監控,防止意外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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